简报18期:校纪委监察室积极开展约谈工作
2014-09-17 18:12:35   来源:   评论:0 点击:

第18期中共铜仁一中纪委2014年9月16日积极开展约谈工作切实规范职工行为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省教育厅“五个严禁”规定,进一步促

 

第18期

中共铜仁一中纪委                                        2014年9月16日

 

 

积极开展约谈工作  切实规范职工行为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及省教育厅“五个严禁”规定,进一步促进我校党风、政风、行风转变,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学校纪委监察室在关键节点积极开展约谈工作,切实规范职工行为。

    一、7月中旬,在高考、中考工作进入录取阶段的时候,学校监察室约谈了四名教职员工,其中包括党委委员、校长汪漻同志。对他们提出了如下要求:

1、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升学宴”、“谢师宴”,不得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

2、严禁接受学生家长的礼金、礼品及有价证券。

3、严禁授意或委托他人代办“升学宴”、“谢师宴”,严禁巧立名目用公款支付子女学习费用,严禁利用公务用车或公款租车送子女入学和外出旅游,严禁举办其他违反规定的宴请活动。

    二、在中秋节、教师节“双节”之机,对全校教职工进行集体约谈,提出如下要求:

   1、严禁严禁公款购买与赠送月饼、节礼和违规收受月饼、节礼。

2、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财物。

3、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4、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严禁组织或参加各类公款旅游、度假等活动。

6、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驾驶公务用车。

7、严禁违规大操大办。

约谈工作的开展,有效地推动了我校廉政风气的树立,学校截止现在没有发现一起违规行为。(龙春芬)

 

报:市委活动办,市纪委,市委第二督导组,市教育局

发:各支部,各处室、中心、科、年级组、教研组

中共铜仁一中纪委                                           2014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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