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铜仁一中党委就部分中层干部职位调整充实选拔致全校教职工书
2016-10-17 15:00: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鉴于我校部分中层干部职位空缺实际,校党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决定启动干部选拔程序,对部分中层干部职位进行调整充实。为确保本次干部选拔工作风清气正,现特将中共中央纪委机关
  
  鉴于我校部分中层干部职位空缺实际,校党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决定启动干部选拔程序,对部分中层干部职位进行调整充实。为确保本次干部选拔工作风清气正,现特将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的严肃换届纪律“九严禁”规定印发大家,请监督。
  一、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五、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严禁跑风漏气,对泄漏、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者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如有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等情况,请及时向校纪委、监察室举报。
        举报电话或短信:0856-5210538  13017002188(校纪委,监察室)
  来信(来访)地址:中共铜仁一中纪委,铜仁一中监察室
 
                                                         2016年10月11日

相关热词搜索:铜仁 教职工 中层

上一篇:教师二支部开展“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活动
下一篇:杨若兰同学在全市廉政文化进校园演讲大赛中获奖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