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遵义市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14-04-08 09:27:39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遵义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 汇川区高坪镇双狮村集体公款旅游。2013年9月汇川区高坪镇双狮村党总支书记李朝彬以外出参观学习为由,组织全村干部16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明纪律,遵义市纪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1.汇川区高坪镇双狮村集体公款旅游。20139月汇川区高坪镇双狮村党总支书记李朝彬以外出参观学习为由,组织全村干部16人,分两批次到西藏公款旅游,旅游费用共计支出75320元。2014124日,高坪镇纪委给予李朝彬党内警告处分,旅游费用由参加人员自行承担。

  2.遵义县尚嵇镇大坝村干部集体公款吃喝。2014126日,遵义县尚嵇镇大坝村党支部书记涂先进、村委会主任苏仕伟等村支两委工作人员13人在楠木渡山庄就餐,公款消费600元。经尚嵇镇纪委调查核实,尚嵇镇党委决定,对涂先进、苏仕伟等7人实施集体警示诫勉,对其余6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就餐费用由参与公款吃喝人员自行承担。

  3.凤冈县公安局两名干警公车私用。20131228日,凤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田仁义(副科级)公车私用接送亲朋;20131230日凤冈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大队长杨小林公车私用接送家属。2014124日,凤冈县纪委监察局给予田仁义、杨小林全县通报批评、警示诫勉和待岗一月处理,并追缴相关费用,对县公安局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警示约谈。

  4.余庆县龙家镇多名干部上班时间吃庖汤肉问题。2014116日上午1115分,余庆县龙家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梁勇和服务中心人员共8人上班时间受邀到群众家中吃庖汤肉。经龙家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梁勇党内警告处分;对龙家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其余人员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理。

  5.正安县瑞溪镇三把车村支部书记上班时间打牌问题。20142716时许,正安县瑞溪镇三把车村支部书记韩世金在瑞溪镇三把车村委会办公室打牌。经瑞溪镇党委2014220日研究决定,给予韩世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免去其三把车村支部书记职务。

  6.正安县第三中学干部上班时间打麻将问题。20131224日,汪建新(正安县第三中学事业编干部)上班时间打麻将,被正安县公安局凤仪镇派出所当场查获。经正安县教育局201413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汪建新行政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六起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党的宗旨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淡薄、自身要求不严等问题。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引以为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自觉加强作风建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真正把中央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执纪监督,保持高压态势,坚决刹住公款吃喝、送礼、旅游和铺张浪费等行为。对顶风违纪的,不论其职务多高,都要坚决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的成果。(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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