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乌江园丁)年度考核的通知
2015-12-18 20:12:53   来源:   评论:0 点击:

铜继教办通〔2015 〕89号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乌江园丁)年度考核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意
铜继教办通〔2015 〕89号
 
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度市级以上
骨干教师(乌江园丁)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局、市直学校:

         根据《中共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普通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铜党发〔2012〕11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铜教发〔2014〕79号)精神,决定对全市2014-2015学年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乌江园丁)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级以上骨干教师(乌江园丁)包括市级骨干教师,市级培训专家库成员、省级骨干教师,市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骨干教师。目前共有1512人。本次考核对象为《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3-2014学年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团队(乌江园丁)年度考核结果的通知》(铜教发〔2015〕27号)中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保留一年”的1343人和《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认定的通知》(铜教发〔2015〕26号)中的169人,共计1512人。其中,2014-2015学年度认定的省级教学名师14人、省级骨干教师30人和我市11个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共50人(其中2014-2015学年度认定的省级教学名师与省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有5人重复),今年免年度考核,视为合格。本次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对象实际为1462人。

        二、本次考核的相关工作及材料的有效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

        三、考核依据为《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铜仁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通知》(铜教发[2014]79号)。

         四、考核对象为中小学一线教师的须自己填写《铜仁市中小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中小学教师,100分)》(见铜教发〔2014〕79号文件附件3,以下简称《年度考核量化表》),在填写《年度考核量化表》时,只填写区(县)、乡(镇)、学校、姓名、学段学科、何级骨干教师,市直学校教师只需填写学校、姓名、学段学科、何级骨干教师,在填写学校时须填写全称,填写学段学科和何级骨干教师时须如实填写,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学校在进行“学校考核内容”考核时,须认真按《年度考核量化表》中的“说明”要求进行考核,在进行“师德表现、工作态度” 测评时,须召开教职工大会,实测人数不能少于应测人数的2/3,实测合格人数除以实测人数乘20得出测评分,测试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然后填入相应《测评统计表》,经三人考核组成员(一名校级领导、两名教师代表)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交给考核对象装入考核材料作为佐证(学校须留底)。在进行“教学态度”测评时,须对考核对象所教班级中的一个班学生进行测评,方法同上。如果学校在进行考核时,不成立三人考核组或不按要求程序进行操作,则学校考核分数无效(作0分处理)。幼儿园教师的“教学态度测评”和“师德表现、工作态度测评”一起进行,总分按30分计,方法同上。

        五、对中小学一线教师的考核内容中,第7项示范课、公开课、讲座,可以是说课和评课,次数为市级骨干教师1次,其他2次。第8项优质课评比、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次数为市级骨干教师1次,其他2次。第9项论文发表,也可以是论文获奖,篇数为市级骨干教师1篇,其他2篇。第10项教科研课题,主持或参与,省级课题10分,市、县级课题8分,校本课题6分。

        六、考核对象为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研员或其他人员)和高校教师的,由本人根据岗位职责及取得的成绩(成果)写出《铜仁市2014-2015学年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考核履职报告》(以下简称《考核履职报告》),并在左上角如实写明市或区(县)教育局、姓名、职务、学段学科、何级骨干教师,由所在科室(院系)、教育局(学校)签出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

       七、年度考核时,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有两个以上称号的按就高称号进行考核,中小学一线教师要严格按已认定的学段和学科内容进行考核(所报材料与认定的学段、学科不符则无效)。

      八、量化考核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为合格。

      九、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中小学一线教师须有盖学校、乡(镇)教办和区(县)教育局公章的《年度考核量化表》,市直学校教师盖学校公章。教育行政部门人员和高校教师须有所在科室(院系)、教育局(学校)负责人意见并加盖公章的《考核履职报告》。

       (二)中小学一线教师在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内完成相关考核内容佐证材料的复印件,该复印件须经区(县)教育局继教办组织专人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实后在复印件上写上“与原件相符”和核实人姓名,并加盖继教办公章,否则无效。市直学校骨干教师的复印件由市教育局核实。如果在市教育局组织评审时发现有弄虚作假的,除取消本人骨干教师称号外,还要通报该区(县)教育局继教办和核实人。

       (三)中小学一线教师《年度考核量化表》和佐证材料要按序号顺序装订在一起,以免杂乱无序和丢失,影响考核成绩。

      (四)区(县)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填报的《铜仁市2014-2015学年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统计表》)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在填报《统计表》时,要认真阅读下方的“说明”,按要求填报。《统计表》不能改动且填报人数须与应报人数(见附件1)一至,对未报人员是“免考核”或“自愿放弃”或“调离本市”或“改行”或“未通知到”等情况,须核实后并在“备注”栏注明。

      (五)教育行政部门人员(教研员或其他人员)、高校教师与中小学一线教师上报材料要分开。

        十、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务必于2016年1月1日前将相关考核材料报送市教育局继教办,逾期不候,责任自负。

        十一、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报送材料时不得由其他人员代送,否则不收,须由填报人员亲自报送,经严格验收,直到符合要求为止。有关事宜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

       附件:1、铜仁市2014-2015学年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应报人数统计表
       2、铜仁市2014-2015学年度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年度考核统计表

       联 系 人:张大勇   陈强
       联系电话:0856-5230541(办)
       电子邮箱:gztrcq@163.com
 

 
铜仁市教育局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
 
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办公室 2015年12月18日印发
 
 
       附件:http://i.tryz.net/uploadfile/2015/1218/20151218082057252.doc

相关热词搜索:学年度 骨干 考核

上一篇:铜仁一中第十九届优质课比赛过程掠影(下)
下一篇:铜中记忆(视频)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