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管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3-11 10:15:38   来源:   评论:0 点击:

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管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省人才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增强高
关于开展第三批市管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全省人才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市委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奋力推进人才大汇聚,增强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加大优秀人才选拔激励力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的通知》(铜党办发〔2020〕22号)相关规定,决定开展第三批市管专家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铜仁市所属企事业单位和在辖区注册的非公企业在职在岗人员,主要从事党务和行政领导工作的不能申报。

二、申报条件

选拔对象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崇尚科学,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市管专家申报人选应在职在岗,政治过硬,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成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或得到市内同行公认的。

(二)在工程技术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难题,为技术创新或推广应用作出重要贡献的。

(三)在农业领域,长期从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化或推广普及工作,并作出重要贡献、在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提出重要理论观点,或取得重要的政策咨询成果,在市内相关专业领域有重要影响的。

(五)在教育教学领域,长期工作在教学一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科研成绩显著,在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六)在医药卫生领域,长期从事疾病预防控制、临床诊治等工作,有重要的理论或技术创新,或者诊治技术和效果达到市内先进水平,在市内有重要影响的。

(七)在金融、财会、商务、法律等领域,有显著业绩和重要贡献,得到市内同行公认的。

(八)在经营管理领域,通过管理创新或模式创新,产生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对所在单位及行业改革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并具有示范价值的。

(九)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体育等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在市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对繁荣和发展文化体育等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

(十)在其他领域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国家和省、市评比中多次获奖,在市内同行业中有较高声誉的其他人才。

(十一)直接入选市管专家人选:

以下人员首次申报时,经所在单位推荐、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直接入选市管专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级“计划人才”、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培养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入选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育名师,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

2.获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的获奖者,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3.获国家、中国专利金奖和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人员。

4.省核心专家、省管专家、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百千层次、省“十百千人才工程”中十百层次、省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入选者。

(十二)对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为申报人选: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犯有严重错误,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2.工作中因个人责任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实的;

4.出国出境定居或未经组织同意逾期不归的。

三、选拔程序

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市管专家选拔的相关政策,公布选拔标准、条件和方法步骤等,确保选拔工作有序推进:

(一)逐级推荐(3月25日前)。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程序进行。各区(县)党委,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负责本地人选的审核把关、推荐上报工作;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负责本行业系统人选的审核把关、推荐上报工作。推荐人选经个人申报、综合比选、党委(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单位推荐有异议的,可直接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二)资格审查(3月28日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专业评审(4月1日前)。根据推荐和资格审查情况,按照专业领域组建以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学者为主的分类评审组,采取审阅材料、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表决等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专业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初步人选建议名单。

(四)组织考察(4月5日前)。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对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就有关情况征求同级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意见。

(五)会议研究(4月10日前)。根据评审及考察情况,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市管专家人选建议名单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将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组织命名(4月20日前)。公示期结束后,不影响命名的,由市委、市政府行文命名,并授予聘用证书。

四、报送材料

1.《铜仁市第三批市管专家推荐人选花名册》(附件1)、推荐报告(附件5)(加盖公章单独报送,不汇编成册);

2.《铜仁市第三批市管专家呈报审批表》(附件2)《铜仁市第三批市管专家申报书》(附件3)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一份单独报送,不汇编成册,另一份按照通知要求与个人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3.推荐人选个人申报材料汇编(附件4)(用A4纸装订成册,《审批表》《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证明章,并附按申报材料排序扫描成一个PDF电子文档报送至市人才办邮箱)。

市管专家的申报材料应包含《铜仁市市管专家申报书》和近5年来的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专利授权证书、成果鉴定报告、已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的复印件、成果推广应用的证明等,复印件需加盖“与原件相符”证明章。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县)党委,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强化工作统筹,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把关,防止虚报乱报,合力推动工作,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强工作调度。各地各单位、申报个人要严格按照选拔程序的时间要求,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对需要填报的相关表册和材料做到标准化、精细化,要加强审核把关,确保申报程序规范,工作推进有序有效。

(三)严格报送资料。各区(县)党委,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党工委,市直单位党组(党委)等推荐申报主管部门请于2021年3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纸质版和电子版分送),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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