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10 19:33:41   来源:铜仁一中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要求,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铜仁一中1名,铜仁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具体招聘职位及条件详见《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职位为市直教育系统计划招聘的3名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年毕业的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8年5月18日以前出生),35周岁(1981年5月18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的。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16届毕业生和截止2016年 5月18日服务期未满三年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5.在各级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禁考期限内的。  
6.聘用后的职位即构成人事部令第6号所列需回避情形的。
7.不符合职位的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铜仁网(www.tongren.gov.cn)和铜仁教育网(www.tredu.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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