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6-05-10 19:33:41   来源:铜仁一中   评论:0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市直学校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

  八、体检
  体检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依照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计划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如同一职位考生的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还相同的,则另作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2016年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程序进行。体检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实施。体检医院由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考察工作,考察采取面谈、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形成完整的考察材料报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直招聘办”。
在职考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德和工作实绩;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察。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4.不符合招聘对象,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职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考察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于9月30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6.其它经铜仁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铜仁网和铜仁教育网进行公示。
        (二)聘用审批。公示结束不影响其聘用问题者,由各招聘学校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市教育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等手续,聘用合同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查实,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也不组织举办或委托其他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二)本实施方案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23763(市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6-5230334 (铜仁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
1.《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下载

2.《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下载请点击
3.《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下载请点击
 
 
                                                                       铜仁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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